询价文件技术分册
项目名称:摄像机采购
招标编号: ZC-2022-015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二部分 货物一览表及技术、服务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一部分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含港澳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5.近三年(2019年10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二、特定要求
1.近三年(2019年10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须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银行出具的具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说明文件或复印件;
3.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部分 货物一览表及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清单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主要指标 | 数量 | 分项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摄像机(4K) (专业级手持式摄像机,非单反、数码相机类设备) | 录制分辨率: 4K 60P/50P 1OBIT 或更高 镜头:可更换镜头 配套镜头光圈: ≥F/4 配套镜头光学变焦比:≥4倍 存储方式:高速闪存 传感器像素: ≥ 300万 静态有效像素: ≥ 600万 动态有效像素: ≥ 400万 传感器类型:全画幅CMOS传感器或更高 存储单元:≥120G 原装电池:2块 输出接口:包含且不仅包含视音频输出等接口 麦克风:内置麦克风 外接麦克风 配件:三脚架,航空铝箱,摄像机包,读卡器,UV镜,充电器 | 3 | 22.47 | |
标的总限价22.47万元,超过总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 |||||
说明 |
二、质保要求、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保修时间为3年。
2、售后服务:必须对售后服务、装备维修、备件供应等项目和时间要求作出实质性承诺。
(1)提供产品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加盖原厂公章;
(2)必须承诺能够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提供相应服务;
(3)必须提供合理的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必须7*24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现场提供服务。如72小时内未能解决问题,需提供备机、备件更换服务。
三、安装、调试、验收要求
1、签订合同后,根据合同要求开展现场联调工作;
2、乙方自备产品调试用线缆、配件等;
3、乙方根据合同要求将相关装备免费发运、安装至国内指定地点;
4、乙方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的环境适应性检测报告;
5、产品交付验收后,乙方提供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上门教学培训;
6、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产品所属项目的全系统验收;
7、其他安装、调试、验收要求由双方友好协商明确。
四、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15天以内。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评标方法和中标
按照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原则,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之一对最低报价相同的候选供应商进行排序:(1)以随机抽取方式排序。
排名靠前的供应商自愿放弃、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恶意串通导致询价结果无效,或者不能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可以按照评审排名,顺次确定排名其后的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人,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询价文件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 摄像机(4K) |
项目编号: | ZC-2022-015 |
采购代理: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二年十月
特别提示:谈判报价注意事项
一、报价方应特别留意谈判文件上载明的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提前或逾期送达(含邮寄送达)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
二、报价方须交纳报价保证金,保证金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非现金形式提交。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报价无效。
三、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有效期和审核信息。
四、请仔细检查报价文件是否按要求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胶装成册。报价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
五、谈判过程中报价方提交最终报价时,应将最终报价和其他澄清承诺分开填写、单独密封递交,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六、供应商发现谈判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七、由于本项目谈判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供应商先至采购代理处报名获取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供应商需派代表携带商务文件领取凭证和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保密承诺书以及一整套的报名资料至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大同路289号现场领取,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阶段、谈判报价阶段均需签署保密承诺书,无论中标与否,都不得泄露任何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部分 询价邀请书...................................................................................... 1
第二部分 报价方须知...................................................................................... 5
第三部分 合同样本(供参考).................................................................... 22
第四部分 附件格式........................................................................................ 46
第一部分 询价邀请书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 项目名称:摄像机(4K)
二、 项目编号:ZC-2022-016
三、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时间 | 预算 (万元) |
摄像机(4K) | 3 | 台 | 详见技术册 | 22.47 |
详见询价文件技术分册,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47万元。
四、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含港澳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5.近三年(2019年10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二、特定要求
1.近三年(2019年10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3.报价单位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银行出具的具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说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4.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2 年 12 月 1 日至2022年12 月7日(09:30—11:00, 14: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212号(凯迪克大厦)23楼A17室。
(三)谈判文件发售联系人:王玉、武茜,联系电话: 15921634745、15216877689、53860559-803,邮箱:1320117449@qq.com;
(四)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报价方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至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212号(凯迪克大厦)23楼A17室:
1.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授权人的社保缴纳证明;
6.近六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7.谈判报价人2021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含报表、附注、审计公司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8.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9.报价方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10.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1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截图;
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具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说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13. 近三年(2019年10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合同;
14.公告查询页。
(五)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由于本项目询价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供应商先至采购代理处报名获取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供应商需派代表携带商务文件领取凭证和加盖公章的保密承诺书以及一整套的报名资料至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大同路289号现场领取,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阶段、谈判报价阶段均需签署保密承诺书,无论中标与否,都不得泄露任何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六、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2 月14日15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询价评审时间2021年12月14日16时00 分(北京时间)。
(二)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大同路289号。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 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
1.报价方应当在询价报价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0.4万元报价保证金。
2.报价保证金须从报价方的基本账户出具,采用银行电汇(提供电汇底单,汇款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报价保证金)。
3.收款人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4.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徐汇区支行;
5.账号:437766989559。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964223531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大同路289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212号(凯迪克大厦)23楼A17室
联系人:武茜、王玉
联系电话:15921634745、15216877689、53860559-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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