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姚安县分公司2025-2027年办公设备保养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经批准实施,采购预算17万元/年,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实施条件,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姚安县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姚安县分公司2025-2027年办公设备保养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YDZSF20242454。
2.3 服务内容:提供内部局域网、办公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台式电脑、笔计本电脑及外设(服务器除外),移动终端,打印机,一体机,复印机,传真机,数码相机,摄像机,碎纸机,录音笔,会议室设备(音响、投影等),机房外设,烟叶收购外设(包含但不限于电子秤、LED屏、音箱、UPS、稳压器、传感器、仪表、UPS、发电机等))硬件和软件系统的故障诊断、维修、保养等运维保障服务。
2.4 服务期: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5 服务地点:姚安县分公司及下属烟叶站(点)。
2.6 服务标准(规范)及要求:按招标人要求,以定期巡访现场服务、驻点现场服务、应急保障现场服务、远程协助服务的方式完成办公设备保养维修服务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半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3.3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半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完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确保真实、有效;如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后的财务报表资料。
3.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并加盖公章、参加本次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未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货商黑名单或被采取禁入措施〕。以上信用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验。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关联企业、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履行与招标人或者与其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的采购合同时,发生过重大实质性违约且未及时采取合理补救措施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强制执行等状态。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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