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所报产品必须完全符合询价单中的产品描述,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货到验收如发现与询价单中产品描述不符或产品不合格,我司将做退货处理。如为假冒伪劣产品,我司将报市场监管部门,造成损失的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4、报价有效期须不少于90天,报价后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
5、报价须注明报价产品品牌、型号。
三、下列情形属于无效报价:
1、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2、报价人资质不满足询价单要求的;
3、未对全部产品报价的(允许部分报价的项目除外);
4、报价未包含全部结算费用或不接受列明支付方式的;
5、报价产品不满足询价单要求;
6、报价人名称与开票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7、开报价后报价人2个工作日内无法取得联系的;
8、报价人声明放弃的;
9、报价人在本次采购期间存在《供应商须知》不合格供应商认定标准行为的;
1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如有)
四、评审办法:
1、符合采购人评审条件的,在满足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对总报价(不2、含增值税)进行比较,采用总项总价(不含增值税)最低价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人。
如出现不含增值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含增值税报价低的成交候选人列前,如仍相同则所报产品技术参数更优的报价人列为成交候选人。如报价和产品均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决定排名先后。
3、本项目相关公告信息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e车网(http://www.ecrrc.com)同步发布。其中,浙江政府采购网仅用于项目信息公告;所有供应商须在e车网上查看货物清单及附件,并在该平台提交线上报价,报价提交后,采购人将进行在线评审。
4、本次采购产生成交候选人的,采购人将以结果公示的形式予以公布,并电话通知第一成交候选人;未产生成交候选人的,采购人不再通知。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次采购或改变采购方式,不再通知:
1)至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不足3家;
2)经评审,有效报价不足3家;
3)收到投诉或质疑。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1、发票抬头: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2、纳税人识别号:91330102MA7F72672F;
3、地址、电话: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466号3幢12层 0571-69821052;
4、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营业部33050110438609666666;
5、开具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与报价人名称一致。
六、收货地址:
1、详见附件《合同》。
822室,收件人:陈工 电话:0571-69821075。
七、交货期:
自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卖方将买方采购的货物全部送达买方指定地点,农历腊月十五-次年正月十五不纳入交货期,交货期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交货期截止日。如有特殊情况,须在报价时注明。
八、质保期:
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货物依法标注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不得少于质保期)。
九、付款方式:
详见附件《合同》。
十、报价费用:
(一)报价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本次采购报价人须交纳报价保证金(交纳长期报价保证金的除外),金额为人民币4000元。报价截止时间前未交纳保证金或保证金不足的,该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保证金退回方式:
2.1未成交报价人报价保证金退回方式:
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自评审结果产生后10个工作日内按平台规则退回。
2.2成交报价人报价保证金退回方式:
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按平台规则退回。
3、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1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放弃报价)的;
3.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无故放弃成交资格的;
3.3报价人存在其他严重扰乱采购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的;
3.4因项目中止、异议、投诉暂停采购期间,本采购项目的报价保证金暂不退还,待恢复采购后仍按原规定处理;报价人有违法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本采购项目的报价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
(二)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成交人须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含增值税)的2%。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成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采用转账方式缴纳。交纳时间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多于应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则多余金额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转账退还至报价人交款账户。
(三)保证金交纳方式:
1、用户按平台规则交纳报价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缴至以下账户:
户名: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营业部
账号:33050110438609666666
十一、合同模式:
本项目须在线下签订纸质合同。
十二、合同签订要求:
成交人须在接到采购人合同签订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原因未按时签订采购合同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
附件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需求量 | 品牌 | 型号 | 技术规格 | 图片/图纸 |
1 | 100033045 | 全画幅摄影机 | ****** 台 | 无推荐 | 具体图片查看附件 | 机身重量不大于700g,尺寸(宽x高x深)130±3mm*80±3mm*85±3mm;镜头卡口:E卡口;全画幅CMOS影像传感器,总像素数不小于1200万像素,15+档动态范围,可扩展ISO至409600;有效像素数不小于1000万(视频)、不小于1200万(静态像素);有主动散热系统;支持4K 120p*2高帧率录制;5种AF追踪灵敏度设置;4:2:2 10bit;实时眼部对焦;S-Log3/S-Gamut3, S-Gamut3.Cine;液晶屏:3.0型,不小于230万像素,支持触摸操作。 | 无 |
2 | 100033044 | 无人机套装 | ****** 套 | 无推荐 | 具体图片查看附件 | 套装包含但不限于:飞行器*1、遥控器*1、增强图传模块*2、智能飞行电池*3、备用螺旋桨(对)*4、飞行器收纳保护罩*1、USB-C 至 USB-C 高速数据线*1、电池配套桌面充电器*1、单肩包*1、并充充电管家*1;无人机机载内存512GB及以上;速度可分3档及以上(最大上升速度10±1米/秒、最大下降速度10±1米/秒);最大水平飞行速度:海平面高度,无风环境:25±2米/秒(运动挡)、15±2米/秒(跟随模式),海平面高度,2米/秒顺风环境,无人机飞行方向与风向一致:25±2 米/秒(运动挡)、15±2米/秒(跟随模式);最长飞行时间50±5分钟;最长悬停时间±5分钟;最大续航里程40±2公里;最大抗风速度:15±3米/秒;悬停精度:垂直:±0.1 米(视觉定位正常工作时)、±0.5 米(卫星定位正常工作时),水平:±0.3 米(视觉定位正常工作时)、±0.5 米(卫星定位正常工作时);无人机配备4/3 CMOS主摄、1/1.3英寸CMOS中长焦相机、1/1.5英寸CMOS长焦相机;主摄相机:6K/60fps HDR、4K/120fps 慢动作;中长焦相机:4K/60fps HDR、 4K/120fps 慢动作;长焦相机:4K/60fps HDR、4K/100fps 慢动作;最长飞行时间:51分钟;0.1 Lux微光级全向主动避障;最远图传距离:30公里(FCC)、15公里(CE/SRRC/MIC)配备7英寸高亮Mini-LED屏幕,且采用一体化折叠设计。 | 无 |
3 | 100033046 | 全画幅微单相机 | ****** 台 | 无推荐 | 具体图片查看附件 | 相机类型:可更换镜头数码相机(微单™);传感器类型: Exmor R™ CMOS影像传感器;传感器尺寸 :35.7×23.8mm(35mm全画幅);有效像素:不少于6000万有效像素;对焦系统:快速型混合自动对焦(相位检测自动对焦+对比度检测自动对焦),对焦点 [全画幅模式]不少于680个相位检测自动对焦点;[APS-C模式] 使用全画幅镜头:不少于680个相位检测自动对焦点;使用APS-C镜头:不少于550个相位检测自动对焦点 / 25个对比检测自动对焦点;曝光系统:ISO 感光度设定 静态影像:ISO 100-32000(可扩展至ISO 50-102400,可在此范围内选择ISO最大值和最小值);自动(ISO 100-12800,可在此范围内选择ISO最大值和最小值);动态影像:ISO100-32000 自动 (ISO 100-12800,可在此范围内选择ISO最大值和最小值);取景器类型 :Quad-XGA OLED 电子取景器;液晶屏尺寸:8.0cm(3.2);液晶屏总像素:不少于200万点;连拍速度:Hi+模式:不少于10张/秒(静音快门模式不少于7张/秒); Hi模式:不少于8张/秒; Mid模式:不少于6张/秒; Lo模式:不少于3张/秒。 | 无 |
4 | 100033049 | 28-70mm标准变焦G大师镜头 | ****** 个 | 无推荐 | 具体图片查看附件 | 镜头卡口:E卡口;画幅:全画幅;焦距 (mm) :28-70;镜头结构(组-片):14-20;最大光圈(F):2;最小光圈(F):22;光圈叶片(数):11;最近对焦距离(m):0.38 m;滤光镜直径(mm):86;尺寸(最大直径x长)(mm):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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